想當初二個月前,
喬瑟芬冒著老公可能論文寫不完,
而被老公殺頭的危險,
竟斗膽開始催老公提前進行找房子的工作!
其實,
那時的他,
身兼數職,
蠟燭二頭燒!!!
一是寫論文;
二是找工作;
三是也兼了一份工作;
但膽子不小的老婆,
竟又發揮念功~~
開始催他"找房子"~~
Honey, I am sorry!
噯,
老婆也無奈阿,
因為九月中下旬,
我們就不是學生身份了,
理所當然的,
這學生宿舍,
也將不再是我們的棲身之地了...
不然就等著流落街頭了~~
噯,
找了是找了,
Letting Agency說,
我們找房的時間過早,
告知我們最好搬家前一個月的時間為佳~~
okay lo,
八月底了,
就開始找房子了,
我們二個週間都上班,
只能利用星期六, 日去拜訪Letting Agency及看房, 找適合的地方.
噯,
第一次和某家Letting Agency碰面,
就被放鴿子...
切~~
並不是這小姐不想做生意,
而是那天她離開公司時,
帶了錯的鑰匙出門,
真的是有夠"天"的(有時候, 覺得英國人不是很聰明, 頭腦不夠靈光~~)
當天她還遲到(真的是超不專業, 還想趁我們沒有看到她前, 偷偷溜走...真是豬頭)就算了,
我們請她回去拿"對的鑰匙",
她告訴我們沒辦法,
因為她那天很忙~~
(小姐, 你忙, 我們就不忙嗎??)
害我們兩個花了共八鎊(約台幣500元左右),
跑到倫敦的四區Zone 4去,
結果快氣死了~~
那天想想,
都已經花錢了,
就到附近街上晃晃,
看看有沒有其他"好一點"的Letting agent~~
有一家Letting agent的小姐,
其實人不錯,
是保加利亞人,
她那天行程已經排滿了,
但答應我們她回到公司時,
大概四點多,
所以趕緊約了二家,
帶我們去看房子...
可惜的是,
這二個房子,
屋況不好,
格局不好,
很舊又有味道...
(目前都是有人在住,
就是印巴人...
廚房滿髒的!!!)
Anyways,
還是超級感激她願意在百忙之中,
還帶我們去看房子的.
(感溫ㄋㄟ~~)
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+
第二次,
時間已是九月初,
不浪費時間,
叫老公自己先去看~~
(老婆有事去Kingston找Assam)
果然,
找到一間十分乾淨,
格局又好,
價錢又合理的One bedroom flat!
老公先打電話報備老婆後,
老婆催老公趕緊簽約,
以免煮熟的鴨子飛了~~
回家後,
老公的表情怪怪的,
老婆問: 簽了沒?
老公說: 沒有...
老婆(心裡一驚, 偷偷OS說: 再過二星期就要搬了, 你竟沒簽約??)面帶微笑的問: 為什麼?
老公說: 因為仲介很xx, 說, 若是學生, 沒工作, 要不就付半年房租, 不然要求我們找個保證人, 保證你付不出房租時, 他會擔保幫你付房租~~(三條線)
老婆: 我們哪裡來這麼多錢?? 而且半年內找不到工作, 早就回國了, 才不會呆在這個爛國家燒錢?!
我們要求對方提出白紙黑字寫下來,
到底保證人需要有哪些責任,
對方拒絕我們的請求~~
噯, 結果是...繼續找吧!!!
(距離我們流落街頭的時間尚有二週)
喬瑟芬
- Sep 10 Wed 2008 21:39
倫敦找房記-(上)不順的開始
close
全站熱搜
留言列表
發表留言